一、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制定与实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并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
二、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与有关部门配合,搞好学校的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具体要做到:
1.根据季节发病特点,进行卫生知识宣传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2.配合市卫生防疫部门对教室、图书馆、宿舍等光照卫生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3.配合体育系开展增强学生健康素质的体育医务监督。
4.协助校爱委会,开展以爱国卫生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各项防疫工作。
5.加强饮水和饮水卫生监督、防止肠道病的传播和食物中毒。定期组织饮服人员进行体格检查。
三、认真做好新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对因病休学、退学、复学者提出处理意见。
四、及时做好传染病的隔离、转院、消毒工作与疫情报告。
五、实行门诊、夜班值班制度,积极为师生员工及其他病员服务。对危重病人及时组织抢救或负责转院治疗。
六、做好全校教职工医疗保健工作。每二年进行体格检查一次,并建立健康档案。
七、严格执行学校《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做好在校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医药费用报销和育龄职工生育保险及医药费用报销工作。
八、负责组织和安排医护人员业务学习。
九、积极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和妇女病防治工作。
十、认真执行公费医疗规定,合理掌握公费医疗经费开支。